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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1101号建议的答复
株地产字〔2022〕13号
汤勇军代表:
您提出的关于《加快S331道路项目建设进度》的建议已收悉。经公司研究同意,现答复如下:
拟建道路为S331凤凰山路段,起点于栗塘村与思梅桥村交接处,终点同S211枫溪大道连接,全长约1.2km。我司在凤凰山路周边有控规地块枫溪生态水城1-4号,1、2号地块已启动征收,面积为180亩,因暂无意向投资商拿地,已暂停征拆工作;3、4号地块土地批单已过期,我司已主动撤批。
根据“151化债工作方案”机制,市本级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为市行业主管部门,在落实财政预算资金的前提下才能申报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。目前枫溪生态水城地块无出让收入,项目无资金来源,暂无法实施。我司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, 一旦落实项目资金后,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启动项目建设。
承办负责人:刘新宇
联 系 电 话:15807330532
2023-01-11 17:41